> 文章列表 > 工程签证不得超10%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超10%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超10%规定

工程签证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工程成本的可控性,防止因工程变更导致的成本超出预算。具体规定如下:

1. 政府采购合同 :

如果采购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且追加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如果追加金额超过10%,财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建设工程合同 :

工程变更金额如果不超过合同价的10%,可以作为签证、增加或变更工程。

如果变更金额超过10%,不需要重新进行招投标,但需要与原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3.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追加采购金额有明确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对工程变更金额有所规定。

4. 其他注意事项 :

工程签证抽取的部分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

工程变更超过合同价10%的规定是为了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履行报批手续。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工程签证超过10%如何调整?

政府采购合同追加采购金额限制?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变更金额处理?